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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美杏林摆地摊摊位转让,不要摊位费可以做任何小吃

已成交

2026-03-06 02:08:34

  • 省份:福建省,厦门市,集美区
  • 有效期:三个月
  • 月租金:2500元以下
  • 日营业额:500-800元
  • 转让费:面议
  • 联系人:
  • 周边环境:工厂,学校,小区,商场,公园,市场,其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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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成交
温馨招工提示
不要提前支付,一切费用!
务必人到钱到
,以防被骗!

  • 厦门集美杏林摆地摊可以炒饭,煮粉煮面,鸡锁骨,福鼎肉片,等等各种吃的转让,转让费一千,不要租金,客人稳定,一个人做,月入八千到一万,只要投资三轮车,锅碗瓢盆,租房子,投资小,只要你味道好,就来创业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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